2月24日消息,据财联社报道,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于近日裁定,认为蔚来ES8/ES6和奥迪的S8/S6不构成混淆性近似(likelihood of confusion),并因此驳回了奥迪的请求。
奥迪和蔚来的商标纠纷由来已久,奥迪已于2021年10月将蔚来告上法庭,指控蔚来汽车侵犯了奥迪的商标权,奥迪称,蔚来决定将其两款车型命名为ES6和ES8,侵犯了奥迪两款车型S6和S8的商标权,随后奥迪发言人证实了这一诉讼。
时隔15个月后,该诉讼宣判,地方法院同意了奥迪的诉讼说辞,奥迪初步胜诉。
在其发布的裁决声明中,法院指出:虽然被告标志中增加的字母E在文字和声音上明显不同于原告商标S6和S8,然而,在本案中,增加字母E没有提供足够的区别,考虑到商标的平均独特性和货物的现有特性,这两种至少在声音方面是相互关联的,这将导致间接的混淆风险。
分庭进一步解释说:很多人会将这两个标志之间的唯一区别E,仅仅视为车辆发动机类型的指示,消费者会认为ES6”是电动版的S6”,进而将这两款车认为是来自同制造商。
对此,蔚来方面向媒体回应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就奥迪起诉蔚来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初审判决,对此判决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将坚决上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则给整件事带来了转机,也许ES8、ES6进入欧洲市场时,不用再像ES7那般更改为EL7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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