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河南濮阳民警异地办案时,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被停职,引起关注。10月14日,南都记者从濮阳警方获悉,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涉事截图。
南都此前报道,有网友爆料称,其家人在浙江温州经营一家家装公司,今年5月份为一名华侨顾客制定方案和效果图后,顾客全额支付了一笔费用。几天后,该名网友被银行工作人员和河南濮阳市警方通知称,这笔费用涉嫌洗钱,需要配合调查。
该名网友称,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办案人员曾通知其家人去当地制作笔录,但因工作繁忙无法前往,遂让警方到温州当地制作笔录。
5月底,两名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民警到达温州约见该网友家人,制作了笔录。该网友指出,随后一名付姓民警向其家人索要差旅费。其提供的截图显示,其家人曾向该名民警转账3000元。
10月13日,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发布通报,近日,有网友反映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民警付某某赴温州办案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经初步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予以停职。
关于此事,10月14日,濮阳警方告诉南都记者,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同日,南都记者咨询濮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热线,询问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让民警前往外地制作笔录等问题,接线人员表示,“最好依法配合办案单位安排。”
另有资深民警向南都记者介绍,按照规定,民警是不能向案件当事人收费的。“民警是否会前往外地做笔录,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编辑:周杨责编:廖异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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