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
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息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优艾设计网_设计基数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该文章来源于吾爱知道站,欢迎大家分享本篇文章!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