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12月2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药店免费退烧药被抢,引发广泛关注。根据网上的现场视频,目击者称,抢药者“直接抢了,抢了一大堆就走了”。此后,药店老板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药品被抢后,收药人没有一个帮忙的,甚至因为没有收到药品而继续索要免费药品,这让药店老板感到非常寒心,怒道:“我把命给你。”
药店发布了免费退烧药的视频。
通过查看药店老板12月19日至20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公开视频,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药店称在没有退烧药的情况下,老板自掏腰包为大家免费发放退烧药,提供价值3万元的退烧药。此前,他也曾免费发放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药店老板在评论区说,每天10点到11点免费发放,每天有两三百人排队领药。“如果孩子发烧了,着急的话,早上8点就可以到店里拿,不用排队。”直到21日上午,药品被抢的时候,药店老板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免费送药已经暂停。
有周边居民在视频下评论称,该药店一直口碑良好,疫情期间定价合理,并实施了限购等措施,满足了更多患者的需求。“前几天,我买了扑热息痛和3块钱。布洛芬每人限购一片9.5元。”因此,抢药事件发生后,许多网友和居民在社交平台上留言,对药店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愤怒。
“在免费发放退烧药的过程中,把药全部或大部分拿走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抢劫罪。”北京市比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标告优艾设计网_PS问答诉红星新闻记者,肇事者在获得药品时没有得到经销商的许可。虽然是免费药品,但配送者对配送对象和数量进行了有目的的安排,行为人违背了配送者的意愿。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为解决急救药品短缺问题,药店开始免费发放药品,但仍有不服从命令的人争抢药品,导致现场混乱。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人在公共场所故意哄抢,强行抢夺药店免费发放的药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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