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量意味着收益的背景下,各种小网红的吸引力不容忽视。一些小网红的粉丝数量达到百万甚至千万级,收入相当大。小网红的出现为网络视频平台增添了新的活力,偶然的受欢迎程度与人为的受欢迎程度不同,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视频行业的渗透,小网红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去年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不建议尽快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播音员提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今年11月13日,国家网络通信公司发布了《网络转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了《转播营销人员或转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满16岁。但是,现实中,有些成年人为了啃小经常钻法律空子,作为成年人的朋友和家人登记管理账户,组织网红客串播音员赚取流量。
每个小网红的背后,至少有一个大人参与和管理小播音员的账户。更需要警惕的是,其中一些替代的小网红已经不是日常的信息发布,而是成为流量和收益的小播音员,还被监护人和亲戚朋友包装成纯商业的吸收播音员。这是过度消费的网红,畸形的啃小,不应该,危险无限。
过度消费的小网红,最大的特征是小播音员小网红的朋友优艾设计网_PS百科和家人不再仅仅是享受孩子的童真兴趣和成长乐趣,而是利用直播视频平台等进行包装操作和生产,形成一条龙的小网红生产线但是,小网红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如果早点成为大人赚钱的工具,小人说大人的话戏骨故事很深孩子成人的段子等现象是必然的。过早成熟和长期沉迷于镜头表演,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也有助于儿童产生不劳而获等偏见观念,不利于培养儿童艰苦奋斗等美好品质。
对于过度消费的小网红啃小行为,我们必须有目的地管理干预。家长要端正态度,切实承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监护责任,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的小网红,允许出示法律范围内的视频内容,但不能过度消费小网红,尤其不能作为赚钱的工具。
网络转播平台应严格管理,科学控制利用小网红啃小畸形。一方面严格执行播音员的准入条件和年龄限制,科学监督小播音员行为,另一方面严格审查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网络转播信息,严禁超过未成年人接受范围的内容,严禁借用小网红获利。
最后,学校积极发挥教育主导作用,积极与公安、网络通信等部门和家庭取得联系,科学把握小网红相关行为信息,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警告信息,立即联系加强联系和干预,从源头纠正各种畸形的啃小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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