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近日召开主席会议,建议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得超过3000人。计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确定的名额。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代表12名,台湾省应选代表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代表优艾设计网_设计模板278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人数应占代表总数的12%左右。应选35名归侨代表。原则上,女代表的比例高于上届。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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