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频吹,互联网医疗在近期迎来政策性利好。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三票弃权,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处方药没有被列入不能在网上销售的药品种类,这被视为突破网上销售处方药禁区的信号。
4天后,国家医疗保险局发表了《关于完善网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将网络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网络治疗服务
两项政策无关,但实际上与三医联动有关,即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随着网上销售处方药的政策差距的打开,加快处方流失的力度,强制公立医院改革药物养护系统。
网络诊疗首次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后,慢性病、常见病的诊疗加快在线化,分流公立医院患者,减轻医院诊疗压力,同时加快网络诊疗普及,对平安医生等企业构成利益因素。
新规则背后
争论多年,网络销售处方药政策一波三折
回顾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发表,网络销售处方药在政策水平上多次摇晃。2014年5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发表了《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开放处方药在电气商务渠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道的销售。
由于监督问题,2016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结束网络第三方平台药品网台药品网络零售试验,次年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发规定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业管理要求的药品。
但发生了变化。当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了网上发行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剂师审查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之后,医药电气商务平台只能以在线展示、预约、在线店铺配送的形式开展处方药的在线预约店,符合在线一致的规定。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加强网络销售处方药的监督,但很难真正形成市场规模。对于医药电气商务平台来说,如果想扩大市场份额,只能继续收购更多的在线药店,扩大电气商务的配送范围。
目前自营药品最大的难点是政策法规不明确,相关规范不明确,企业在经营中缺乏有效指导。京东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药品经营中最大的成本来自药品本身的成本和专业药学服务人员的费用。
但网上销售处方药的争论还没有结束。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当时修订草案明确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当时会议上未对修订草案作出表决。
截至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上销售,处方药不得在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目前的做法明确规定网络不能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在线同一标准、一体化监督原则,法律对网络销售药品作出比较原则的规定,即网络销售药品必须遵守药品经营的相关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方法
掘金潜力
处方流出撬开千亿市场,电气商务平台迎来抢食机会
目前,医药电气商务平台主要以蚂蚁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等为主,而且这些企业已经有一定的收入规模。蚂蚁健康2019年财报(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显示,公司的电气商务业务达到50.45亿元,占公司收入比例达到99%的京东健康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公司收入超过100亿元,大部分收入来自药品电气商务的平安好医生今年上半年收入达到22.73亿元,其中健康商业街为收入贡献了14.54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网络销售处方药的风险可以控制,可以开放,但需要向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医院过渡期,随着大众需求的升级、收入的升级,随着企业间的竞争,最终市场走向健康。
别一上来就要求那么高,这是不现实的。朱恒鹏表示,此次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可能会对开放企业数量做出规定,如果限制企业数量,建议开放10家-20家企业,千万不能只开放1家-2家,大的药品配送商国药、上药、华润等以及大的网络平台,都应该被纳入考量范围。
除了监督水平的开放外,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另一个重点是处方的外流。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提出支持配方外流,将药品购买权交给患者。这意味着原本患者在医院就诊,开了处方,得到了药品,现在处方流出后,患者可以在医院和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分离就诊和购买药物。
可以分享配方外流的不仅是传统的零售药店,电商平台也有机会分蛋糕,后者在药品领域的占有率很低,但增长率很快。目前,互联网药品的市场规模整体不大,占总体药品零售市场的5%左右,投资者预计这部分电商化后,将形成高达千亿级的新市场。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达到17131亿元,比上年增长6.3%。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2018年占比为67.4%,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22.9%,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近年来有所上升,占比为9.7%。
不过,处方外流的重要前提是建立处方共享平台,如果药品销售网络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处方来源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问题无法解决,因此互联网医疗企业与各地政府正积极推动组建处方共享平台。日前,甘肃省卫健委正式启动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项目,是国内首个省级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双重利益
网络诊疗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平安好医生预计增收20亿
在网络销售处方药打开窗户的同时,网络诊疗首次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对行业也有很大利益。8月30日,国家医疗保险局发表指导意见,首次将网络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支付,明确说明纳入项目的标准(即进入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医疗服务范围、医疗保险支付价格机制等。
平安好医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将是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乌镇网络医院副院长曲晓良也认为医疗保险新政有重要意义。他对记者说,过去网络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费购买,确实不利于网络医疗的普及,也有违反医疗保险支付的广泛垄断。
网络诊疗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后,直接给网络医疗带来很多收入。平安好医生以前在投资者的电话会议上,平安好医生上半年每天接受65.6万人的问诊,一半是网上相似的医疗问诊。还有一半在咨询。公司简单粗略地计算,如果按一天问诊30万例计算,一次收费20元/次,年总收入超过20亿元。
但此次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应符合的五项基本原则,包括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允许在互联网上开展、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
曲晓良认为,网络诊疗医疗保险支付的五项原则可以说是核心诊疗的基本定义,因此可以明确区分在线咨询和在线诊断。例如,对诊断治疗具有实质性效果的原则,严格执行的话,诊断后没有电子处方,只是指导辅助检查等建议,不支付,也会引起各地具体支付的分歧。
由于细则尚未出台,互联网医疗企业仍在等待最终政策落地。京东健康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对服务诊断、治疗疾病有实质性效果的定义更加明确,但相信具有诊断性质的在线诊断和慢性病诊断应该具有实质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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