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央视客户端的消息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新冠肺炎B型感染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结合奥米克隆变异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点,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主要修订如下:
一是调整了病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病名由“新型冠状病毒”改为“新型冠状病毒优艾设计网_PS论坛感染”。主要考虑是新冠肺炎在疫情初期致病性强,临床多为肺炎。随着新冠肺炎的不断变异,奥米克隆病毒成为主要流行毒株后毒力减弱。人类感染的主要症状是咳嗽、发烧、喉咙痛等,只有少数感染者会进展为肺炎。因此,“新冠肺炎感染”能更准确地反映疾病的特征。
二、不再确定“疑似病例”
随着诊断方法的日益丰富和诊断效率的不断提高,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可以及时、快速、准确地诊断新冠肺炎感染。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符合疾病特征,但病原体检测长期不能明确的情况。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效率,更好地实现快速救治,第十版预案不再确定“疑似病例”。
三、增加新冠肺炎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抗原检测对病毒载量高的感染者有很好的检测灵敏度。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成熟和检测准确率的提高,通过抗原检测可以及时诊断新冠肺炎感染者,尤其是传染性强的感染者。考虑到大部分感染者在家中接受治疗,抗原检测操作简单方便,便于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因此,第十版诊疗方案在诊断标准中增加了“新冠肺炎抗原检测阳性”。
第四,进一步优化“临床分类”
从疾病的临床表现来看,普通型一般代表疾病最常见的典型表现。在新冠肺炎,早期致病性很强,相当一部分感染者表现出典型的肺炎。因此采用了“轻、中、重、危”的临床分类方法。随着病毒的不断变异,特别是奥米克隆株流行以来,病毒的致病性逐渐减弱,发病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大多数感染者症状较轻,患肺炎的比例已大大降低。为了更好地反映疾病的特点,第十版预案对临床分类进行了调整,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中、重、危”,更加符合临床实际。
五、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
随着B and B管理措施的实施,新冠肺炎感染者可根据治疗需要选择家庭治疗或医疗机构治疗,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肺炎感染者。因此,第十版方案根据情况调整入院策略,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
六是处理方式进一步完善。
一是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的抗新冠肺炎药物纳入新的诊疗方案,进一步丰富抗病毒治疗手段。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重症和危重症的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科学准确地判断了新冠肺炎的重症病例。同时,将全程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疾高危人群,将生命体征监测指标,特别是休息时和活动后手指血氧饱和度监测指标加入重疾预警指标。三是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的理念,强调要加强对感染者基础疾病相关指标的监测,对基础疾病给予相应的治疗,更有利于促进患者的全面康复。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病例的临床表现和治疗相关内容,结合临床实际提出了儿童感染奥米克隆株的特点,完善了儿童重症病例的预警指标,并针对感染儿童可能出现的急性喉炎、神经系统并发症等特殊情况提供了治疗方案。五是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治疗的相关内容。加强重症和危重症的中医药治疗指导,增加有症状用药的方法,更加适合临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儿童病例的中医治疗方案,增加针灸治疗方法,并结合部分患者恢复期明显咳嗽的情况,提供相应的中医治疗措施。
七、调整“排放标准”
新冠肺炎实施乙管感染措施后,不再需要加强对感染者的隔离管理,而是可以按照乙类传染病进行诊治。因此,第十版计划不再要求感染者出院时的核酸检测结果,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新冠肺炎感染情况、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的诊治情况、健康恢复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
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24小时以上,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转为口服药物治疗,且无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并发症时,可考虑出院。
八、调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所有医疗机构都有可能接收新冠肺炎感染病例。我们在第十版诊疗方案中调整了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内容,使感染防控措施更加科学、准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工作。同时,指导患者及陪护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提供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等方面的指导。二是加强会诊室、病房、办公室、值班室的清洁、消毒和通风。三是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四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实施患者转出或出院后的终端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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