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苹果和谷子因平板电脑商标问题提起诉讼,欧洲时间星期二欧盟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中级法院判定MiPad和苹果的iPad因为商标太相似,名字不能在欧洲注册商标。
这场诉讼始于2014年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当时,名称在推出平板电脑后,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了MiPad商标。但是,这种做法被苹果公司反对,苹果为小米很容易让用户认为MiPad是iPad的衍生品。MiPad比iPad的开头多了一个字母。这种差异不足以抵消两者在视觉和发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法院在声明中说。
在第一次投诉中,欧盟知识产权局支持苹果的意见。小米只能向欧洲综合法院上诉,这次上诉今天得出了最终结果,欧洲综合法院认为MiPad和iPad在视觉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驳回了小米的请求。目前,小米方面尚未决定是否继续向欧盟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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