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家中长子,还有两个妹妹,因为乡下习俗,一直是他照顾父母。他的父亲过世前将十来万遗产给了他,其中也包括了部分奶奶赡养费四万元。我父亲照顾奶奶的几年间也是尽职尽责的,奶奶目前90多岁,不识字,一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性格也很古怪。
不料,最近我父亲得了食道癌,前往长沙治疗,我和母亲都在长沙陪床,无人能好好照顾奶奶。目前是我姑姑在照顾奶奶,期间,姑姑提出父亲一次性交出赡养费并我们当地一套廉租房的使用权,之后我奶奶的事情就权由她负责,不再三天两头找卧病在床的父亲麻烦了(因为她闹腾得厉害,实在不利于我父亲的癌症治疗)。
经我全家协议,优艾设计网_PS交流也认为她辛苦了,同意她的意见,但是想和她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因为我姑姑人品不是很好,比较反复,而我父亲治病也是借了钱的,实在无力承担太多了),请问大神们有什么建议吗?或是可以依据的法律条款?
哎,现实生活真的很残酷,题主想都没有想过会发生这些家庭纠纷,实在是丢脸之至。
常州苏州 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论坛 2021-07-31 13:33 楼主找个律师写个协议,再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居北的小虫 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论坛 2021-07-31 13:33 子女之间签的这个有用吗 将来她不养了 还不是要推给你们按照护工的价格开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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