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在飞机上开放手机等便携电子设备。9月18日,在中国民航局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表示,前几天,《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负责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以下简称《规则》)第5次修订发表,从2017年10月开始实施。
本次修订放宽了对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评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对此,朱涛表示,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评价结果决定在飞机上使用什么样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政府禁止,现在政府将该权力交给航空公司进行评价。第二,民航局飞标司制定了相应的审查、评价方法,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请。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交流国航空公司允许在飞机上使用相应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朱涛说。
另外,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对单元疲劳风险管理、单元资质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大篇幅的改写。单元疲劳是引起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规则全面细分,强调了飞行疲劳与人的生理节律和单元工作时间直接相关等概念,降低了飞行单元和客舱乘务员年总飞行时间的上限。
《规则》不仅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的要求延长了参加运行的飞行员的年龄上限,还调整了进入机长训练的相关要求和飞行员管理的相关政策,取消了领航员和通信员的相关要求
对于客舱乘务员,《规则》调整了客舱乘务员训练的纲要和合格要求,增加了乘务员的初始训练和再训练的时间,增加了乘务员最近经验的要求等。
另外,第五次修订版《规则》修订了燃料管理政策,对飞行中的燃料检测和燃料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发表最低油量和紧急油量的时机,同事修订了定期乘客运行的燃料要求,统一了国内和国际运行的燃料要求,为航空运输者实施燃料政策优化提供了规则支持。
《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航空器持续适应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进入设计寿命中后期飞机的运行安全,加强对老年飞机的安全监督。
据悉,在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实施持有现行有效运行合格证的航空运输人员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符合此次修订的要求。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