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海峡导报记者孙春燕)今年以来,厦门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前7个月,厦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609.31亿元。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厦门消费和旅游的不利影响,昨日,《先驱报》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厦门将继续实施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并通过发放消费券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支持力度。
支持商家促销发放消费券
厦门将鼓励全市大型商场、规模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在活动期间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在厦市民、游客等人员发放消费券,对消费经纪人的优惠利润给予50%补贴。
其中,对18333.6万至2333.6万的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优惠券优惠部分给予80%补贴。
单个商场企业每月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活动期间,厦门直播电商基地将举办直播电商活动,或将获得最高50万元线上直播销售金额5%的奖励。
此外,厦门鼓励在全市试点建设15小时便民生活圈,对已申请纳入试点且年底前获批的社区奖励30万元。
展览展销奖补将上浮
活动期间,对已上报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续将在今年年底前继续举办的展览项目(不含重大展览项目),按现行标准奖励20%的增幅;对于场馆供应商,将获得展览项目开始前奖励金额的10%。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招募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主办方,将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
此外,2021年下半年派人员参加厦门会展促进中心组织的国内会展营销推广活动的企业,给予3000元/人的固定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
招徕游客过夜 旅行社有补助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也有“特殊照顾”。
活动期间,厦门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A级景区,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住宿第一、二、三晚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优艾设计网_平面设计0元/间夜的补贴,最多3晚,单个旅行社最高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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