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两项行业标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 《文明旅游示范区要求与评价》全面实施,进一步推动旅游行业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文明旅游示范区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国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2019年10月14日-18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营销管理司副司长戴庆堂带领湖北、四川两省旅游管理院校、旅游标准院、旅游规划设计院、产品质量检测院、文化和旅游部门的专家赴内蒙古考察、评估和工作指导。
评估组深入内蒙古中旅股份有限公司、伊利集团如都科技示范园、内蒙古新世纪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内蒙古饭店、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鄂尔多斯星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专题片、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评估指导。评估组听取了6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并在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后,对内蒙古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文明旅游不是一个独立的部分,而是贯穿全过程、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要求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重大意义,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培训,突出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文明旅游深入融入企业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内蒙古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水平。以文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深化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促进企业服务质量和整体竞争力提升。
评估组还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鄂尔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响沙湾旅游区、蒙古起源旅游区、康巴什旅游区等旅游企业,开展文明旅游产业标准配套政策研究。
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文明旅游示范区,推进文明旅游,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内蒙古良好对外形象、助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景区、旅游住宿、旅行社、导游、领队管理服务水平和旅游质量,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内蒙古将以此次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调研评估为契机,结合文明旅游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查找标杆与表格之间的差距,补齐不足,完善示范体系,设置行业标杆,选择示范样板,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树立内蒙古良好的对外形象,助力内蒙古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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