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因为身上揣有犯罪嫌疑人身份证的安徽省利辛一智障男子李四强被判抢劫罪服刑9年,但在出狱后2个月就不幸离世,哥哥李奎星仍在为李四强申诉。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微也为此事做出了回应:申诉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强反抢劫罪申诉一案,我院已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
2005年,李四强失联。2007年,建邺警方找到了在南优艾设计网_设计圈京工作的李四强,后来在他身上发现了逃犯刘的身份证。李四强被刑事逮捕。最终被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认定犯汕头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6年,李四强服刑期满回到家乡。他的家人知道他这几年的经历后,认为李四强抢劫时已经在村里待了很久,所以他哥哥决定帮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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