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冯仑在其个人微博中转发风牛马社区微博回应称自己是被执行人:网上“执行案”起因于要求冯仑先生向杜宪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但该款项疑似来自杜宪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立案,正在调查中。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网3月7日显示的信息,万通创始人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此次,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早在2021年8月1优艾设计网_PS百科3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巴蜀独立评论”就发布了文章《商业大佬冯仑的暮年: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三亚警方立案》。指出2020年12月8日以来,多名自然人和公司向三亚市公安局报案,称三亚万通健康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仑涉嫌合同诈骗,请求立案侦查;冯仑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一家中央企业的4248万元人民币。
当日晚间,冯仑通过冯仑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微信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发布的《商业大佬冯仑的暮年: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三亚警方立案》号文章恶意歪曲事实,捏造不实信息,对我进行诽谤中伤,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对此,我将向警方报案,并保留其他一切起诉权利。
随后,8月17日,三亚万通健康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仑通过冯仑风马牛官方网站微博发布消息称,已就诽谤相关事宜向警方报案,并已受理此案,后续事宜移交公安机关。
上游新闻从天眼查APP了解到,冯仑是三亚万通健康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三亚万通健康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前叫四方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新阳房地产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也是冯仑。
万通发展官网显示,1991年。冯仑、潘石屹等“万通六君子”创造了万通品牌;1993年,万通控股集团成立;1995年,“万通六君子”多带带创业;2016年,嘉华控股增资31.5亿元,成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同年,在接收了冯仑持有的万通控股全部股份后,冯仑退出了万通。
综合来源:@冯仑风马牛、中新经纬、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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