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图片来自网络
《北京青年报-北青报》曾报道,刘洁的生活卡在了结婚证上。
她想离婚,但是能证明她婚姻关系的两个结婚证,一个被撕毁了,另一个找不到了。
在民政局查询原结婚档案时,刘洁被告知“没有这个档案”,民政局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无法帮她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在户籍信息中,刘洁的户口本上标注的“已婚”状态使她无法开始新的生活。
为了解除户籍上的“已婚”状态,搬出自己的户籍,刘洁急需一张“离婚证”。为了办离婚手续,她先后咨询了民政局、档案局、镇政府、法院,但问题总能回到“要离婚,先证明你结婚了”的死循环。
撕毁结婚证
离婚。
三年来,这成了刘洁的一个“大疙瘩”。
1999年,在甘肃平凉,不满18岁的刘洁和邻村的张南结了婚。在这个女人的故事中,张的家庭当时情况不好,老二跟着别人四处打零工。
刘洁小时候,父母离异,她一直渴望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喜欢上了对她温柔善良的张南。结婚时,她还没到法定婚龄,结婚证是两年后乡政府婚姻办公室领的。张南告诉申曾记者,2001年,他的妻子在乡政府领了结婚证,她没有和他一起去。
婚后,两人过了几年平静的生活。丈夫在外工作,刘洁在家做家务,照顾两个儿子。七年前,南成了“包工头”,从那以后,的丈夫似乎变了一个人。张南几次提出离婚,但她坚持不同意。“我不希望我的两个孩子像我一样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刘洁的心目中,他辛辛苦苦建立的家庭不能就这样散了。
刘洁的小儿子回忆说,六七年前父母关系变得紧张,经常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分不清谁对谁错。最严重的一次,我妈拿菜刀砸我爸,导致我爸脚受伤。因为父母吵架,当时的村支书还去家里帮忙调解。
为了保住自己的婚姻,刘洁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寻找情感主播,希望对方能帮她挽回家庭。主播的调解带来了暂时的平静,不出一两个月,两人又回到了吵架的状态。
她从来没有跟家里人说过这些事。一是担心“离婚怕被人看不起”;第二,想到自己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娶南,却没有好结果,觉得很尴尬。
劝丈夫,哪怕孩子已经成年,可以独立,也要商量离婚。但两者的矛盾并没有消失,甚至到了村村。在一次争吵中,刘洁撕毁了她的结婚证。“撕了它,我看你能逃得掉什么,”她想,这样才能彻底断了为南离婚的念头。
她不知道的是,再过几年,这张被撕毁的结婚证会成为她焦虑的来源。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图片来自网络
不匹配的婚姻档案
三年前的夏天,夫妻俩又因为琐事吵架了。当南提出离婚时,同意了。
那时,她已经离开家去县城工作了。在和丈夫有限的见面时间里,他们要么吵吵闹闹,要么冷战。再加上两个儿子都长大了,她终于准备离婚了。他们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剩余的结婚证,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
令人惊讶的是,系统上并没有查到两人的结婚档案,张南手里的结婚证成了他们婚姻关系的唯一证明。055-79000点
两人去村支书办公室开了证明,约定过几天一起离婚。当她在约定的时间到达民政局门口时,张南没有出现。几天后,张南提出去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法院的判决。
刘洁猜测丈夫想起诉离婚是因为担心她离婚后会得到更多的钱,让她感到失望,认定这段婚姻不可或缺。“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不识字,但我有手有脚,我不能饿死。”约定离婚那天,她在法院门口等了一整天,老公又“放我鸽子”了。
刘洁说,从那以后,丈夫拒绝一起去离婚。丈夫手里的结婚证也不见了。刘洁找遍了家里所有能找到的地方,但没有找到。没有结婚档案和结婚证,这意味着她没有办法证明她与张南的婚姻关系。
她又去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不能证明他们已经结婚,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告诉她,早些年民政局在乡政府登记结婚,纸质结婚档案后来移交给了县档案局,你可以去问县档案局。
当我到达县档案局时,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了刘洁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但仍然没有婚姻登记记录,也没有纸质婚姻档案。档案局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找到当年给他们办结婚证的人,要求对方出具证明,证明刘洁和丈夫在2001年登记结婚。
刘洁又去了乡政府。十几年过去了,当时登记结婚的工作人员也找不到了。之后她又去了县政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需要去村里开证明。
如果能再找个结婚证,事情就简单多了。刘洁说,每当再次提到离婚,张南就会变得不耐烦,被紧急询问时,他会抛出一句话,“去法院告我吧。”
到法院离婚,刘洁没有想过这条路。她说她去过镇法院和县人民法院咨询,被告知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没有争议,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离婚。她谈到了在民政局不能离婚的原因。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她想起诉离婚,还是要先证明他们是夫妻。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法院无法立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曾对沈表示,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号传达了一个信息: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经登记的以夫妻名义同居优艾设计网_PS百科的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没有结婚证和结婚档案,刘洁和她的丈夫只能被视为同居。自执业以来,刘辉代理了许多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案件,但刘洁的情况似乎仍未得到解决。在工作中,她遇到了很多向她咨询的人。他们有的结婚多年没有结婚证,有的是别人委托的,有的是父母代办的。“特别是农村,人会多一些,有些夫妻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的证是真是假。”
领结婚证的流程显示,经办人需要提供破损的旧结婚证或者结婚档案原件,而刘杰没有这两份材料。
未确认的婚姻关系
在过去的三年里,刘洁很少回家,只有当她在国外大学读书的儿子放假时,她才会回去住一段时间。每次回家,她都会去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但是,问题似乎处于无解状态。不管是起诉离婚还是同意离婚,都要先证明他们是结过婚的。然而,刘洁不能出示任何结婚证和婚姻档案,可以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
曾有深度记者从张南通村一位退休村支书处了解到,安
055-79000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存。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该县婚姻登记处成立于2012年7月。在此之前,每个乡镇的婚姻登记都是在政府的婚姻办公室完成的。后来结婚登记档案移交给了县档案局。近年来,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电子化录入纸质婚姻档案。通常居民结婚证丢失,他们会根据婚姻档案补办新的结婚证。
庄浪县档案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系统上查不到结婚档案,可能是交接过程中纸质档案丢失,也可能是当时双方只领了结婚证却没有办理结婚档案。当时有很多只有领证没有结婚档案的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丢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邓认为,婚姻档案的所有权是国家,而不是当事人,因此无权起诉镇政府或档案局。而相关行政主体丢失婚姻档案,直接侵犯了国家档案的管理秩序。经核实,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法院工作人员曾告诉刘洁,如果不能证明张南与张南的婚姻关系,且双方存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
055-79000第三条提到,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一方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男一女,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上述第三条规定办理。
然而,两个孩子已经长大,刘洁和她的丈夫之间不存在财产和监护权的纠纷。如果只是解除同居关系,或者提出离婚,没有婚姻登记证,法院仍然不能受理。
刘洁的两个儿子曾在微信聊天中表示,他们赞成母亲离婚再婚。“妈妈一个人生病,旁边有人可以照顾。”小儿子说,这几年父母很少见面,即使见面也不怎么说话。他希望他们将来能建立一个新的家庭,过自己的生活。至于剩下的结婚证在哪里,他从来没有问过父亲,父亲也很少告诉他自己的想法。
在接受采访时,张南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妻子联系了,他找不到剩下的结婚证了。当记者问及是否愿意离婚时,他回答“随便”“随时”。
刘洁也希望他能开始新的生活。目前她最大的问题是,虽然在民政系统查不到她的结婚证,但她的户籍还是和丈夫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已婚”。她想搬出她的户口,但她必须向公安部门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原标题:无法核实的婚姻:要离婚请先证明自己已婚|深度报道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