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隔9个多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在青岛中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11月22日13时40分左右,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刘鑫及其代理律师进入法庭,而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并未进入。
11月22日16时许,本报从青岛中院获悉,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该报注意到,在审判前两周,网上流传着江歌尸体的一些照片。江歌母亲江秋莲回应称,只有她和刘优艾设计网_PS论坛鑫有日本刑事案件档案,她已向青岛警方报案。
11月20日,刘鑫接受了两家媒体的采访。她表示会出席庭审,并透露自己忙了半年找证据调档案,找到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否认自己泄露江歌遗体照片。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一案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一审宣判前未到庭的刘鑫首次出席诉讼。1月10日,青岛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共计69.6万元。刘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和二审中,刘鑫在江歌被杀前是否锁门阻挡江歌逃跑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该案二审一审持续了近四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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