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怀孕期间,我看到电视上有一个女子名叫林娟,从十六岁开始迷恋刘德华,什么也不做,就想见刘一面。其父为了让她达成心愿,卖了房子,还要卖肾。医生当然不愿看到这幕惨剧加闹剧,于是敷衍他,说咱们国家卖肾还不规范,不是说卖就卖,要找到买主也不易等等,总之把他打发走了。
虽然林父没有能够卖肾,但是名声已经出去了。大家对于林娟如此执迷不悟,十分不满。
我听后首先责怪林娟荒唐,追星也不稀奇,但象她搞得这么邪乎实在少有。她父亲也纵容她,一般家长哪能这样?随后我又说:“刘德华就让她见一面不就完了?何必搞得这么鸡飞狗跳?”
我丈夫却说:“那能行吗?要是谁想见刘德华都见,那刘德华见得过来吗?再说,她要零距离接触刘德华,要是刘德华跟她多带带见面,她说刘德华强奸她怎么办?”
“我知道,刘德华也是这么想的——猪也是这么想的,都怕被她讹上,所以躲远点。事实上不是这样,凡事都有一般和特殊,就算刘德华敞开见,谁想见谁见,也不是每个人都想见他的。他不就是个歌星吗?他唱歌好听买两盘磁带听听,不过瘾再买几张画片贴墙上看,还得少贴——贴多了成糊墙了,还不行?那还怎么的?她见了刘德华能怎样?能顶吃顶喝吗?刘德华越不见,她就越急切。见一面心愿也就了了。”
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林娟是化名,当事人真名叫杨丽娟。后来,由于她闹得太凶,刘德华终于肯见她了。可是见后她父亲投海自杀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既然如愿以偿,为什么还要死呢?”我丈夫说:“他必须得死!他们为了见刘德华已经倾家荡产了。不死怎么面对这个局面?”
我感到匪夷所思,这样去见刘德华究竟是为什么?对自己有好处还是对刘德华有好处?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了杨父留下的长达十二页的遗书。通篇都是骂刘德华没有良心,一直拖着不见,让他们负债累累,倾家荡产。
而刘当天在日记里写下:你不懂得我伤悲。说明他对此事也感到懊恼,不希望事情是这个结局。
由此我想起了我十一、二岁时,暑假里的一天,我下楼来到邻居女孩小军家,她家在一楼,门又对着楼梯,所以很招邻居孩子。门开着,我一进门,小军就轻声说:“我爸上夜班睡觉呢,别吵吵。”我点点头,然后在她身边坐下,小声和她聊天。她手里在做着什么。
不大一会儿,另一个邻居女孩儿海立来了,也不进门,站在门口大声说:“看见我姐没?”小军顿时大怒,跳起来吼道:“你喊啥呀?”
我见势不妙,赶紧轻声说:“没看见。”海立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小声批评小军:“你爸上夜班睡觉,本来就怕吵醒。海立愣头愣脑大喊大叫,她也不是故意的,你说句没看见打发她走不就完了吗?再说你也的确没看见,也不是骗她。你还跟她纠缠——
‘你喊啥呀?’她再说‘我喊啥了?’你们俩这么吵吵下去,刚才没吵醒这会儿也吵醒了,你爸醒了骂她不也得骂你吗?你俩都有份,她挨骂一走了之,你往哪儿走?不论看没看见她姐,都是一句话,你给她这一句话她就走了,你留她都不呆,她还有她自己的事儿呢!你看不见我说个没看见她马上就走了吗?她能逼着你非交出她姐来不可吗?”
小军低下头,不吱声了。杨丽娟和刘德华的事跟这件事是一个道理。杨丽娟本来就空虚无聊,看见刘德华照片就盲目崇拜,就想见面。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刘德华见她一面,她这个愿望也就了了。
可是刘却心肠冷漠,对此并不想成全。看见杨父为满足女儿的心愿饱受折磨,反而指责杨不孝。这是大错特错的!对于一个开了头的错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收场,而不是指责延续。别人的事你管不了,你只能从自身的能力出发,让事情到此为止。
刘只不过是个艺人,除了唱歌也不懂什么。我十一、二岁就懂的道理,他却不明白。这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比方说,有人在一户人家门前乞讨,主人出来给他两毛钱,未必是心怀恻隐,而是打发他尽快离开此地。让他达到目的他自然就走了。你不让他如愿,跟他纠缠,只能是事与愿违。
刘不明白这个道理,再加上顾虑,一味躲闪,开始是不见,后来杨追到香港,不得不见了,又招集了一大帮人,没有突出杨的特殊性,令她很不满意。最后其父为了泄愤,投海自杀,把刘骂得狗血喷头,实在很不值得!
说到底,杨就是个精神乞丐,让她见一面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不就完了吗?多带带见面怕什么?全程录像监视,如果有什么说法,可以出示作证。谈话,合影,唱歌,凡是她想出来的名堂尽量满足,只要不违背道德,她还能把你吃了?
刘从不见到见面也不多带带突出杨的与众不同,令杨很不满意——要知道,她不满意就继续纠缠,阴魂不散。所以说让她一次尽兴是至关重要的。否则白费力气。
看到刘的做法十分优艾设计网_PS百科可笑,他不满足杨却让杨承诺以后不能再来找。结果杨根本不信守承诺——这样一个疯狂的人还指望她能理性,这可能吗?
杨与刘是一样的,一对奇葩。她对刘的冷淡不仅没有醒悟,退却,反而继续前进,大肆指责刘不早见她,害死她父亲。刘如此不好,根本不值得你崇拜和迷恋,你走就是了,唾弃他不就完了吗?非要见他干什么?见了他能怎么的?
说到底,杨刘双方都是一样的,都是指责对方,谁也没有从自身做起,尽快结束这场事端。最后弄得两败俱伤。杨是吃盒饭骂华仔;刘是往日记里写悲伤……
曹羁奔陈构 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论坛 2022-05-13 13:54 VB!
虽然林父没有能够卖肾,但是名声已经出去了。大家对于林娟如此执迷不悟,十分不满。
我听后首先责怪林娟荒唐,追星也不稀奇,但象她搞得这么邪乎实在少有。她父亲也纵容她,一般家长哪能这样?随后我又说:“刘德华就让她见一面不就完了?何必搞得这么鸡飞狗跳?”
我丈夫却说:“那能行吗?要是谁想见刘德华都见,那刘德华见得过来吗?再说,她要零距离接触刘德华,要是刘德华跟她多带带见面,她说刘德华强奸她怎么办?”
“我知道,刘德华也是这么想的——猪也是这么想的,都怕被她讹上,所以躲远点。事实上不是这样,凡事都有一般和特殊,就算刘德华敞开见,谁想见谁见,也不是每个人都想见他的。他不就是个歌星吗?他唱歌好听买两盘磁带听听,不过瘾再买几张画片贴墙上看,还得少贴——贴多了成糊墙了,还不行?那还怎么的?她见了刘德华能怎样?能顶吃顶喝吗?刘德华越不见,她就越急切。见一面心愿也就了了。”
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林娟是化名,当事人真名叫杨丽娟。后来,由于她闹得太凶,刘德华终于肯见她了。可是见后她父亲投海自杀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既然如愿以偿,为什么还要死呢?”我丈夫说:“他必须得死!他们为了见刘德华已经倾家荡产了。不死怎么面对这个局面?”
我感到匪夷所思,这样去见刘德华究竟是为什么?对自己有好处还是对刘德华有好处?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了杨父留下的长达十二页的遗书。通篇都是骂刘德华没有良心,一直拖着不见,让他们负债累累,倾家荡产。
而刘当天在日记里写下:你不懂得我伤悲。说明他对此事也感到懊恼,不希望事情是这个结局。
由此我想起了我十一、二岁时,暑假里的一天,我下楼来到邻居女孩小军家,她家在一楼,门又对着楼梯,所以很招邻居孩子。门开着,我一进门,小军就轻声说:“我爸上夜班睡觉呢,别吵吵。”我点点头,然后在她身边坐下,小声和她聊天。她手里在做着什么。
不大一会儿,另一个邻居女孩儿海立来了,也不进门,站在门口大声说:“看见我姐没?”小军顿时大怒,跳起来吼道:“你喊啥呀?”
我见势不妙,赶紧轻声说:“没看见。”海立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小声批评小军:“你爸上夜班睡觉,本来就怕吵醒。海立愣头愣脑大喊大叫,她也不是故意的,你说句没看见打发她走不就完了吗?再说你也的确没看见,也不是骗她。你还跟她纠缠——
‘你喊啥呀?’她再说‘我喊啥了?’你们俩这么吵吵下去,刚才没吵醒这会儿也吵醒了,你爸醒了骂她不也得骂你吗?你俩都有份,她挨骂一走了之,你往哪儿走?不论看没看见她姐,都是一句话,你给她这一句话她就走了,你留她都不呆,她还有她自己的事儿呢!你看不见我说个没看见她马上就走了吗?她能逼着你非交出她姐来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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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刘却心肠冷漠,对此并不想成全。看见杨父为满足女儿的心愿饱受折磨,反而指责杨不孝。这是大错特错的!对于一个开了头的错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收场,而不是指责延续。别人的事你管不了,你只能从自身的能力出发,让事情到此为止。
刘只不过是个艺人,除了唱歌也不懂什么。我十一、二岁就懂的道理,他却不明白。这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比方说,有人在一户人家门前乞讨,主人出来给他两毛钱,未必是心怀恻隐,而是打发他尽快离开此地。让他达到目的他自然就走了。你不让他如愿,跟他纠缠,只能是事与愿违。
刘不明白这个道理,再加上顾虑,一味躲闪,开始是不见,后来杨追到香港,不得不见了,又招集了一大帮人,没有突出杨的特殊性,令她很不满意。最后其父为了泄愤,投海自杀,把刘骂得狗血喷头,实在很不值得!
说到底,杨就是个精神乞丐,让她见一面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不就完了吗?多带带见面怕什么?全程录像监视,如果有什么说法,可以出示作证。谈话,合影,唱歌,凡是她想出来的名堂尽量满足,只要不违背道德,她还能把你吃了?
刘从不见到见面也不多带带突出杨的与众不同,令杨很不满意——要知道,她不满意就继续纠缠,阴魂不散。所以说让她一次尽兴是至关重要的。否则白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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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与刘是一样的,一对奇葩。她对刘的冷淡不仅没有醒悟,退却,反而继续前进,大肆指责刘不早见她,害死她父亲。刘如此不好,根本不值得你崇拜和迷恋,你走就是了,唾弃他不就完了吗?非要见他干什么?见了他能怎么的?
说到底,杨刘双方都是一样的,都是指责对方,谁也没有从自身做起,尽快结束这场事端。最后弄得两败俱伤。杨是吃盒饭骂华仔;刘是往日记里写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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