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山西省高级法院将于5月24日上午在霍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
2016年8月19日晚,霍州市大张镇下乐坪村81岁村民程某英被发现死于自家院内的厕所中,且口鼻被透明胶带缠绕。案发后,程某英的邻居、时年24岁的李某被警方认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6月,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因两家矛盾将程某英杀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李某上诉后,山西省高院以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0年12月,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仍认定李某因两家矛盾将程某某杀害。李某始终否认杀人,判决后,李某仍不服,第二次提出上诉。
李某的家属5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李某的辩护人王文广将为李某作无罪辩护。
山西省高院公告。 受访者 供图
八旬老太死在厕所,报案人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
殁年82岁的程某英是霍州市大张镇下乐坪村村民,育有一女三子,平时跟儿子薛某虎住在村里。
判决优艾设计网_PS百科书记载,2016年8月19日晚8点多,薛某虎离开家时,母亲尚在吃饭。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母子俩最后一次见面。当晚11点左右,薛某虎回到家中发现家中没亮灯,呼喊母亲也没有应答。找了一圈,薛某虎在院内的厕所发现母亲头朝下栽倒在厕所里。见状,薛某虎赶紧把母亲拽出来,他发现母亲的口、鼻被胶带缠绕,且浑身冰凉。
薛某虎怀疑是隔壁邻居李某作案,遂冲到李某家质问李某,并打了李某一拳。据李某供述,薛某虎砸他家大门后,李某报警称有人闹事。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程某英死亡一事,遂立案侦查。
两天后,霍州警方对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进行监视居住,次日将李某刑拘。此后,霍州警方两次提请对李某批准逮捕,霍州市检察院均未批捕。同年11月17日,霍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某。案件转到临汾市检察院后,临汾市检察院四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李某出生于1992年,案发前是霍州市某煤矿职工。薛某虎之所以怀疑李某,源于两家之间的矛盾。判决书记载,2016年6月23日一早,李某因薛某虎家在自家门外堆放的柴火发生争吵。随后冲突升级,两人打了起来。打斗中,薛某虎肋骨骨折,李某腰部红肿。大张派出所接警后,对双方进行了询问,询问过程中薛某虎指认李某对其进行了殴打,李某拒不承认。
同年8月2日一早,李某的母亲前往薛某虎二哥家理论李某和薛某虎打架一事,两家人发生拉扯,薛某虎二嫂指证李某的母亲用凳子砸坏了自家的玻璃,李某的母亲拒不承认。大张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民警分别于8月2日、8月10日、8月19日上午上门调解。“在两家纠纷处理过程中,李某一家人态度蛮横,对所有指控拒不承认,因该案再无旁证,致使无法最终查处,派出所虽多次调解均无果。”
在此之前,两家并无矛盾。
临汾市中院列八条理由分析被告人构罪,律师仍将作无罪辩护
2019年6月19日,临汾市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李某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6日,山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临汾中院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12月2日,临汾市中院作出重审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澎湃新闻注意到,与原审判决结果相比,法院去掉了“限制减刑”的表述。
判决书显示,临汾市中院重审查明,李某与程某英系近邻。2016年6月,李某与薛某虎因门前空地堆放柴火一事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架。李某将薛某虎殴打致肋骨骨折,两家由此产生矛盾。后在案发前,两家又为此多次发生冲突,致使矛盾进一步升级。2016年8月19日晚,李某窜至程某英家中,趁程某英一人在家之机,用透明胶带缠住程某英口鼻,并将程某英撺入院内东南角的厕所内,后逃离现场,致使程某英死亡。经鉴定,程某英系窒息死亡。
判决书显示,李某的辩护人认为,李某手指擦拭物提取程序违法,对李某手指擦拭物提取与对薛某虎手指擦拭物提取不在同一时间段完成,薛某虎的擦拭物提取时不排除已经被污染或者丢失损毁,该擦拭物的检测结果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薛某虎与被害人接触后又与李某有过肢体冲突接触,故李某手指擦拭物中被害人DNA基因型不能排除系通过与薛某虎肢体接触沾染的可能,不具有证明李某实施杀害被害人的唯一性。另外,李某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杀害程某英的证据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链条,无法与证实李某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予以对抗。辩护人还认为,案发现场的胶带与李某家中的胶带成份相同,但几乎全村人都使用与李某家中同一品牌的胶带,该鉴定结果不具有确定性、唯一性,不应作为认定李某有罪的证据。应作出李某无罪的认定。
临汾市中院认为,综合分析在案证据,首先,李某与邻居产生矛盾,具有作案动机;其次,案发当晚李某在家中出入且程某英独自一人在家,李某具有作案时间;再次,鉴定意见可证明李某的双手指甲中检出与被害人的混合DNA基因型,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某与程某英之间有过深入接触,而李某却极力否认该事实,辩称其手指甲中被害人的DNA是从薛某虎身上沾染而来,该辩解未得到相关鉴定意见予以证实;第四,关于关电闸一事,李某在供述中提到了此细节,但薛某虎多次询问笔录显示其找李某质问时均未提及此事,但李某知道该细节,说明其是亲历者;第五,从作案时使用的胶带来看,根据物证检验报告,被害人口鼻部的透明胶带,与提取的李某家客厅电脑桌抽屉内透明胶带、西窗台上透明胶带的检材带基和胶的成分均分别相同,据此可以说明被害人口鼻缠绕的胶带与从李某家提取的胶带带基和胶的成分完全相同,虽然受客观条件限制,没有作出这两卷胶带就是杀害被害人用的胶带的同一性认定,但并未排除就是此胶带用于作案的绝对可能性;第六,本案证据充分证明案发之前李某将薛某虎打伤致肋骨骨折,而李某及其家人对此事实一直不予认可,可见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一贯不予承认,意图逃避法律追究;第七,证人证言显示,李某向朋友说过其与程某英家闹矛盾打架的事情,并且还流露过“那个人再缠我,我就闹死他”的想法;第八,从被害人的致死状态来看,属泄愤性杀人,在案证据证明,程某英遇害时已81岁,平时为人善良,除与李某家有纠纷之外,再与他人无矛盾。本案也可排除劫财杀人的作案动机。综上,从在案的大量相关证据能够分析认定李某实施了故意杀害程某英的行为,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对李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判决后,李某仍不服,于2020年12月16日第二次提出上诉。李某的家属5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山西省高院将于24日在霍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李某的辩护人王文广将为李某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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