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卫生间解决生理需求是人的正常权利,却有人因为上厕所的时间过长被公司解雇。王某在2013年4月份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的员工手册也是有附加规则,员工就业相关规则,包括公司简介三各部分一起组成,王某也通过签收的方式收到了员工手册,在2014年6月份公司开始设置的特别任务是将王某调到特别任务室,王某由公司总经理直接管理北京时间2014年12月份王某患上了肛肠疾病因为手术愈合之后伤口一直存在疼痛感优艾设计网_设计圈,从2015年7月份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长达三个小时到6个小时之间。
根据公司记录,从2015年9月7号到9月17号王某每天都会有2~3次上厕所的时间,每一次停留的时间大约在47分钟到196分钟之间,每一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大概在3到6个小时之间不等。公司也因此决定和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在2015年10月份向法院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岗位最终经过法院一审判,离王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生理需求的范围,公司结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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